電子煙將參照卷煙監管!工信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
本次《實施條例》的修改,將在附則中增加***條,作為第六十五條:“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。”
正文:3月22日,據工信部網站消息,為加強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******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***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〉的決定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***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>的決定(征求意見稿)》的說明介紹,本次《實施條例》的修改,將在附則中增加***條,作為第六十五條:“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。”主要考慮是:
(***)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。近年來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市場監管領域出現了***些新情況、新問題,社會各方面非常關注。此次修改主要是落實黨中央、***務院關于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的要求,明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法律依據,并做好與《中華人民共和***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的銜接,發揮好法治固根本、穩預期、利長遠的重要作用。
(二)符合電子煙產品特性以及當前***際監管的通行做法。鑒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與傳統卷煙在核心成分、產品功能、消費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,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應當參照《實施條例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。這也與***際上主要******和地區對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方式***致。
(三)增強電子煙監管效能。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《實施條例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,將大幅度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,有效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,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、虛假廣告等問題,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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