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級以上醫院中成藥比例不低于40%?國家醫保局如何回應?
針對全***政協委員提出的“關于落實中成藥扶持政策”的提案,**醫保局日前做出回應,明確表示不宜對中成藥在醫療機構的配備使用政策進行強制性約束,***刀切要求“二***以上公立醫院機構的中成藥使用比例不低于40%”。
談及中成藥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問題,**醫保局表示,醫保部門在制定基本醫療**藥品目錄時,始終堅持“中西藥并重”的基本原則。
按通用名計算,現行**醫保藥品目錄共收載藥品2709個,其中西藥1370種、中成藥1339種(含民族藥93個),中成藥占比由2000年的40.52%提高到2019年的49.43%,中西藥品種數基本持平。
2019年**基本醫療**藥品目錄調整時,將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為準入法管理,共892個有**標準的中藥飲片納入了醫保基金支付范圍,已能夠滿足參保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。
在醫保報銷比例方面,基本醫保的主要目的是化解參保人因疾病帶來的財務風險,不因中西醫等治療方式而有所區別。近年來,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展和加強了中醫藥服務,參保人在基層發生的中醫藥服務費用可享受較二三***醫院更高的報銷比例。
對于“加大二***以上醫院的醫保目錄中成藥使用比例”的建議,**醫保局稱,醫療機構藥品的配備使用,應當遵循**、有效、經濟的原則,并體現本機構疾病治療特點。推動各***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“1+X”用藥模式。
“1”為**基本藥物目錄;“X”為非基本藥物,應當經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充分評估論證,并優先選擇**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及**醫保目錄藥品。
另外,“不管是**基本藥物,還是醫保目錄藥品,均包括了***定比例的中成藥,醫療機構應當結合自身診療需要,選擇適宜的藥品應用于臨床。不宜對中成藥在醫療機構的配備使用政策進行強制性約束,***刀切要求‘二***以上公立醫院機構的中成藥使用比例不低于40%’。”
此外,**醫保局還透露,當前,青海省、浙江金華、河南濮陽等地,已針對部分需求大、金額高的中成藥品種開展了集采探索,并取得顯著降價成效。下***步將繼續指導地方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,根據臨床用藥需求,完善采購方式,合理確定集采范圍,確保藥品質量和供應,滿足群眾用藥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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